即時資訊

今年5都稅負不變 最快102年加稅

縣市合併升格後,首年地價稅將在11月開徵,財政部與內政部協商後,決定合併升格的縣市地價總額,仍可按合併前的各縣市公告地價分別計算。因此,合併升格縣市的地主稅負不變,最快102年才會加稅。地價稅的基本稅率為1%,在計算地價稅時,同一直轄縣市的土地地價總額必須合併計算,如果超過縣市政府公告的「累進起點地價」,就必須依累進稅率課稅,稅率從1.5%到5.5%不等。財政部官員表示,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 [...]

誠信建商徵選 9月底截止報名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為建立消費者安心購屋指標,連續第6年舉辦「台灣誠信建商」認證,9月底報名截止,11月10日將在台北國軍英雄館舉行授證表揚典禮。台灣永續關懷協會表示,申請「台灣誠信建商」認證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500萬以上;二、公司設立至少3年以上,且已有完工交屋實績30戶以上;三、公司及負責人誠實繳稅,無拖欠國稅或地方稅情形;四、公司及負責人信用良好,無跳票、拒絕往來 [...]

師大高樓建案 將成日照權關鍵判例

民眾指控日照權、景觀權遭侵害的案例日增;位於台師大附近,都更興建的38層樓案件,因是首宗引發日照權、景觀權爭議的官司,判決結果備受關切。這棟38層樓大樓興建案的2項行政處分,包括台北市政府核發的「都市更新處分」,以及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核發的「建造執照處分」,引起周邊居民和環團不服提告。地方居民及環團提告的內容,主要認為:1.核給停車容積獎勵太寬鬆,因周圍停車位已供過於求。2.核給與周圍地區相互不調和 [...]

9月29日 大台南上半年房屋市場回顧與展望

一、時  間:100年9月29日(星期四)下午2點  (1點40分報到)二、地  點:台南商務會館 2樓 TEL:06-2435699  (永康交流道旁)三、講師介紹:陳 世 雷 總經理學歷: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經歷:高雄市不動產代銷公會 創會理事長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 第10屆會長高雄大學、文化、長榮、義守、興國、崑山等大專講師現任:敦煌不動產事業有限公司 [...]

住宅法草案完成審查 列優先審議

行政院13日審查完成「住宅法」草案,原草案規定貸款人不得對借款人訂定歧視對待的貸款條件,在央銀及金管會的反對下,通過刪除。原草案第47條規定,貸款人不得對借款人訂定歧視對待的貸款條件,或拒絕提供有利貸款資訊。刪除此條文,主因是金管會認為,所謂「歧視待遇」沒有明確定義,且不貸款給借款人,主要考量借款人信用、還款能力,而非歧視。行政院推動住宅法草案,未來中央或地方政府為穩定住宅市場,對有嚴重住宅供需失 [...]

台南3筆公設地委託經營招標

國有財產局台南分處公告招標今年第二批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案,這次總共有三筆公設地將委託經營,其中位於崇善路的一筆商業區土地比較被看好,預定本月28日開標。這3筆土地中,較受矚目的是位於崇善路鄰近東南地政的公設用地,面積約有117坪,土地有棟2層樓的建築物,委營期限10年,訂約權利金近240萬元,得標者每年還要繳交45萬多元的經營權利金。另外2筆是位於永康永仁段及安平運河路旁;其中安平的該筆土地超 [...]

南市地政局 將進行第二波預售屋契約查核行動

為落實今(100)年五月一日上路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新制,保障消費者權益,落實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將進行第二波查核行動,同時內政部也將不定期會同中央及地方消保官進行查核,歡迎民眾踴躍檢舉不肖建商。 自今年五月一日起,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納入「履約保證機制」及「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兩項措施。建商所提供的定型化契約均應載明履約保證及屋簷雨遮不計價的條款,為政府推 [...]

台南市地政局召開「101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公告為辦理101年期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由各地政事務所按其轄區舉辦「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說明會」,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如下。說明:依據內政部訂頒「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會議作業規範」第3點規定辦理。本市101年期公告土地現值將於101年1月1日公告,為使辦理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及評議過程公開化、透明化,並使地價評議結果更客觀、合理,於地價評議前,由各地政事務所按其轄區舉辦「公告 [...]

居住正義法案 立法院16日開議

立法院16日開議,預料有關居住正義等法案,將讓朝野雙方展開激烈攻防。立法院16日開議後,行政院長吳敦義將先做施政報告並接受總質詢,隨後立法院將審查10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目前朝野可望率先交鋒的四大法案來看,第一波攻防將出現在落實居住正義,涉及土地徵收條例、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四法修正,和制訂「住宅法」。據了解,朝野目前都主張土地按市價徵收,但民進黨主張不動產交易應改按實 [...]

重購自宅辦自益信託 符合要件可退稅

重購自用住宅後,將自用住宅土地辦理自益信託者,財政部同意,只要地上房屋有自益信託的委託人、配偶及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並供做自用住宅使用者,仍可向稅捐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同時,重購土地並已經辦理退還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如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辦理自益信託,符合相關條件者,亦免視為移轉不動產,可免遭到追繳原已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款。政府為協助民眾換屋,凡是先購後售或先售後購自用住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