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02 月 轉知-市府-修正[臺南市免請領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二點,並修正名稱為[臺南市政府免請領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閱讀本文件 下載檔案 資訊分享
轉知-內政部-舉辦[2021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臺南場)]焦點團體座談會請點入報名→2021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座談會(臺南場) 110.12.10 [...] 2021/10/20 線上閱讀 下載檔案完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