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07 月 ☀轉知-工務局111年7月25日南市工管一字第1110785586號令, 其適用範圍延長為111年12月31日前已領得之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且仍為有效者。(建築期限增加) 閱讀本文件 下載檔案 資訊分享
●發文1080097函-為簡政便民提升行政效率,建請工務局及第四作戰區指揮部邀請其他軍事單位及相關建築產業公會,研商合理解決本市建築基地申請建築許可涉及軍事禁限建查詢之執行疑義 2019/11/28 線上閱讀 下載檔案完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