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財政部提醒 租賃契約扣繳單位注意事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等扣繳單位向個人承租房屋,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於給付房東租金時,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取稅款,且依同法第92條規定期限將所扣稅款向代收稅款機構繳納及向扣繳單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憑單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租賃契約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負擔扣繳稅款者,該代出租人負擔之扣繳稅款即視同租金,應併入給付租金計算給付總額,辦理扣繳稅款及憑單申報。

舉例說明,甲公司向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乙君承租房屋,租賃契約約定10%扣繳稅款由甲公司負擔,乙君每月實收租金50,000元,則扣繳義務人甲公司每月應依給付總額55,555元〔50,000元÷(1-10%)〕辦理扣繳,扣繳稅額5,555元(55,555元×10%)應於次月10日前向代收稅款機構繳清,並於次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房東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甲公司所在地稽徵機關查核。

該分局特別提醒,扣繳單位務必多加留意相關規定,如發現有上述情形時,請儘速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應扣未扣稅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文章分享

麻豆日式建築「總爺藝文中心」   集融合新、舊建築技術大成

麻豆日式建築「總爺藝文中心」 集融合新、舊建築技術大成

總爺藝文中心的前身是「麻豆總爺糖廠」,在日治時期則是「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西元1906年由日本三菱集團發起成立,當時正值明治維新日本推動西化運動,因此在總爺藝文中心內留下的日式建築中,兼具日本傳統與現代的建築技術,也讓這些古蹟建築物更具價值,台南縣政府將這些古蹟建築列為縣定古蹟,使總爺藝文中心得以日式古蹟之美吸引遊客。麻豆總爺糖廠經評定為縣定古蹟的面積達二點一六公頃,範圍包括紅樓辦公室、木構招待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