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賦優惠房東利多!別怕出租補貼戶
很多房東很怕出租給符合申請政府租金補貼的族群,恐會涉及報稅問題,而降低出租意願。營建署宣布祭出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項稅賦優惠,鼓勵房東將房子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社會及經濟弱勢民眾。
營建署指出,日前行政院核定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降低房客租屋的困境,不過,近期有些租房客表示,擔心就算房東同意幫忙申請,也會把租賃稅轉嫁給房客,無法使政府美意落實。
為提高房東配合的誘因,營建署表示,已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稅賦減免。
營建署呼籲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踴躍提出申請,並請有空餘屋的屋主,可考量將住宅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社會及經濟弱勢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