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戶樓板衝擊音規定延後一年實施
內政部昨(27)日宣布,原訂於今(108)年7月1日上路的建築分戶樓板衝擊音隔音構造法令規定,確定延後一年實施,將在109年7月1日正式上路。內政部強調,延後實施是考量施工人員對於施工技術未能全面熟悉,業界反映尚難確保新工法能否達到一致的施工品質要求,因此做出延後一年實施,並要求建築業界加速磨合的決定。
內政部表示,樓板衝擊音為集合住宅困擾度最高之噪音源,100年建築研究所完成隔音法制化研究後,營建署召開10次專案小組及2次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審議,最後於105年6月7日修正分間(戶)牆、昇降機房及機械設備隔音規定,空氣音隔音已於105年7月1日施行,分戶樓板衝擊音則給予3年緩衝期,自108年7月1日施行。
內政部指出,分戶樓板衝擊音工法,臺灣非率先獨創之國家,世界各國大多透過建築法規,強制要求建築構造基本隔音性能。雖然國內橡膠隔音墊業者表示緩衝材之施工方法經相關試驗佐證橡膠之耐久性,目前國內相關材料供應無虞。但建築業者反映目前施行困難點,是因為工法密合性仍有改善空間,施工者對於工法施作細節尚未全盤了解,不確定性高不利廣泛推廣。另外,第一線施工人員對於施工步驟不熟悉,施工人員、工地主任及監造人員準備仍有不足,因熟悉度不佳,仍有各種施工作業疑問;對於施工後如有爆裂或因地震受損,事後責任難以釐清等問題,都是在建築業界仍存在之疑慮。
內政部強調,綜合各方提出的訴求,考量建築是結合各項材料與技術而綜合呈現,部分業者未能在緩衝期間內調適得當,鑑於日後衍生消費糾紛,反而造成政策阻礙,不得已作出延後一年實施之決定。
內政部同時強調,未來一年緩衝期間內,內政部會與各業界共同宣導推動「寧靜宅」的理念,並由公部門率先以合約方式提早實施隔音要求,用實際案例成效與做法,供各界了解,爭取民眾支持,並促使國內隔音工程技術更為精進,工法研發持續完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