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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活化國有財產 財政部列五大方針

國有財產屬全民資產,財政部為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增加國庫收入,積極活化國家資產,靈活財務運作,創造永續財源。透過招標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活化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配合國家產業政策,協助地方建設及經濟發展。

 

2019年活化運用資產具體績效如下:

 

一、招標設定地上權

在政府保有所有權情形下,釋出使用權給民間開發,可活絡經濟,增加就業機會及稅收,永續財源。2019年4月22日公告招標第1批11宗土地,面積2.96公頃,訂於6月24日開標,第2批土地預計於2019年8月公告招標。另規劃台北市捷運松江南京站2號及3號出口基地與周邊國有土地、世貿三館基地2案,預計分別於2019年下半年、2020年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

 

二、參與都市更新

自93年至2019年4月底,國有土地累計參與民間發起都市更新案件1,461件,面積82.9公頃,進行中案件已完成選配且權利變換計畫已核定案件39件,預計可分回352戶建物、388席停車位及權利金新台幣(下同)4億2,860萬餘元。

 

三、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

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產業發展需要,依國有財產法第47條等相關法規,引進民間資金,帶動產業發展。截至2019年4月底,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簽約且存續者58案,已完成招商42案,辦理招商中16案,履約期間預估可創造總收益323億元。

 

四、標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2019年截至4月底,公告標租15次,標脫土地90筆、面積7.22公頃,建物1棟、面積0.014公頃,標租收益(訂約權利金及租金)6,523萬餘元。

 

五、標租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配合推動太陽光電政策,行政院2019年3月19日核定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財政部2019年4月9日修正發布施行,並於同年月25日發布施行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作業規定。財政部2019年5月16日公告標租第1批位於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3宗國有土地供設置太陽光電使用。

 

如何善用國家資產,使其能夠點石成金,成為國家永續財政的後盾,乃是國家財政人員重要使命。展望未來,財政部將更積極透過活化國有資產,創造永續的國庫財政收入,並協助產業發展需要,提供就業機會,讓政府與民間共享活化國有資產的成果,貫徹「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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