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呼籲營建業者 應注意工程空汙防制管理
營建工地相關污染防制,規範於「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該法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主要針對營建工程標示牌、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出入口沖洗設施、結構體包覆、物料輸送管道、工區運輸車輛、拆除作業防制、粒狀物排放管道、施工機具液體燃料;未妥善設置或未設置,環保局將依據本法進行記點、裁處。
各縣市環保局也呼籲營建業主與施工包商,工地污染少,空氣跟著好,覆蓋防塵布、出入口沖洗設施都是必要設備,環保局表示應確實依照「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範,妥善操作工區內各項防制措施,避免造成污染情形產生
台南市政府日前指出,由2014年開始的「亮麗晴空」計畫持續在台南執行,在工程營建管制部分,採多重管制方式,降低施工揚塵。在公共工程部分,市府的工程契約皆會規範裸露地必須覆蓋稻草披,近3年覆蓋面積達159公頃。PM2.5近6年大幅改善34%,PM10年平均值與日平均值連續4年達到空氣品質標準。
在區域聯防部分,經由南部六縣市(雲嘉嘉南高屏)UAV飛鷹計畫,在空品不良季節(10月~隔年3月),針對大型營建工地、工廠及露天燃燒農業廢棄物等面積大污染源,運用無人飛機掌握污染來源,及稽查管制。
環保局也透過微型感測器追蹤空氣污染源,以App即時通報,鎖定異常高值進行稽查,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