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升格 賴清德提法源 台南縣市可受惠
「縣市合併」議題在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討論沸沸揚揚,立法院審查「地方制度法」修正案,賴清德提案由雙方縣市政府、縣市議會通過後,即可擬定改制計畫,辦理合併升格,該法通過後有助台灣區域均衡發展,藍綠立委同聲要求行政院加快腳步。
立法院審查「地方制度法」,賴清德提案納入縣市合併升格的法源,提案內容為縣市合併升格案,經雙方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後,轉報內政部,由行政院核定;雙方縣市政府應擬定改制計畫,討論業務、組織、財產、人員及選舉等相關事項。該法修正通過後,擬合併縣市即有辦理法源,包括台中縣市、台南縣市等皆可受惠。
領銜提案的賴清德表示,台南縣市合併後,即符合升格直轄市的條件,將可提振資源落後地區發展潛力,及統合解決縣市共同生活圈的都市規劃,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