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房屋稅溯及既往 學者批評不合理
台南市政府調整房屋稅且溯及九十年以後完工的建物,崑山科大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系教授陳淑美表示,全台只有台南市溯及既往,適法性沒問題,但房屋稅支出太高,打亂家庭財務,極不合理。
陳淑美表示,房屋稅根據地方自治已授權地方政府,財政部只作適法性監督,而無法監督其適當性。她建議,如果想要改善房屋稅,就要從法令和制度面的修改著手,標準單價的合理性、折舊率偏低、路段率是否有合理的依據,都有討論的空間。
房屋稅是台南市第二大財源,調整之後稅收增加,的確打消不少債務,以健全地方財政而言的確有貢獻。但以納稅人角度,房屋稅溯及既往,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房屋稅條例規定的標準單價每三年調整一次,應只適用新建、增建、改建之建物。
陳淑美認為,納稅支出增加打亂家庭財務規劃,尤其是薪資收入不豐的民眾,只能買大樓,大樓的稅又因為造價高而較重,有些國家如英美韓日的稅都有針對弱勢給予特殊考量,但台灣則沒有,市政府聲稱增加房屋稅用在青年、公有托育支出,基於納稅者權利保護,市府有必要拿出更多的證據來給民眾且提供資訊說服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