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 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於5月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在個人資料保護的前提下,民眾將可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是指《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與實價登錄制度相關的規定。
這次修正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等,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完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
為了促進資訊更為即時,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自2015年2月2日起,原本任何人都可申請揭示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及住址的不動產登記第二類謄本,已經修正隱匿個人資料,故實價登錄資料如揭露詳細門牌或地號,已經無從透過謄本間接識別個人資料。
內政部強調,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方向,已經過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未來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作業,以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更加透明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