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私有老建築補助計畫 申請開跑
文化部為引入民間自發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具潛在文化資產之私有老建築,以時間換取新思維,保留未來文化資產機會,文化部結合地方政府及民間部門,共同推動私有老建築(未具文化資產身分)保存再生計畫。
保存再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業已公告,採隨時受理申請(收件)及批次審查,歡迎私有老建築或老房子的屋主、使用人、致力保存老建築之民間團體、或具建築文資等相關科系之學校(含大專校院及高職),可向各地方政府洽詢及提出申請。
計畫補助包含「建物整修」及「修復技術、培力及教育推廣」等二類,原則最高補助上限可達50%。其中第一類「建物整修類」計畫期程以1年為原則,補助項目包含規劃設計、本體修繕、結構檢查及補強、執照取得及行政規費、相關文史調查及紀錄,修復情況複雜或經費需求龐大等特殊案件,亦得提出跨年分期之計畫,惟最遲應於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修繕。另第二類「修復技術、培力及教育推廣」計畫期程以1年為限,補助項目包含媒合平台;修復技術、再生培力及教育推廣活動等。
世代散落該如何保存及延續過往文化價值,再生成為當代創生的動能?是我們要持續努力的事,當前也出現過許多老建築再生利用成功案例,例如南投「天空的院子」帶動地方創生、台南市永福路蝸牛巷許多老建築,振興老街再生等等。
文化部鼓勵大家以社會設計思維,創造老建築再利用,除可保存過往老建築文化價值及歷史記憶外,亦可創新文化新生活價值及文化經濟模式,並帶動地方創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