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遮屋簷不計坪 地下室也有新制
政府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再花大錢卻只買到「看得到、用不到」的虛坪,內政部的建物測繪登記新制已於今年上路,除了屋簷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建物地下層也改以牆壁中心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
內政部於去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將一直備受爭議的「屋簷、雨遮」得以附屬建物測量登記的規定刪除,不再辦理登記。
這次新制另一個修正重點則在於地下室,原本建物地下層以牆壁外緣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但面積範圍無法實際使用,顯不合理,因此新制修改為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
內政部提到,由於這次變革是重大變動,為了讓民眾及產業界能有充分時間因應,新制適用的時點為今年1月1日,且新制不溯及既往,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