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新營交流道特定區計畫案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廣停一)為停車場用地(停二))案」自106年12月25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公告周知。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6年12月25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臺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新營區公所、柳營區公所及鹽水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及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7年1月10日上午10時整,假新營區太子宮文康活動中心1F舉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太北里45-8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相關檔案:
pdf檔下載 「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廣停一)為停車場用地(停二))案」公告文
pdf檔下載 「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廣停一)為停車場用地(停二))案」計畫書
pdf檔下載 「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廣停一)為停車場用地(停二))案」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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