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增設綠能屋頂 仍有公安疑慮
日前經濟部公布綠能屋頂政策,宣布2020年底前要達到2GW的太陽光電裝置目標,將透過地方政府整合各家屋頂達到一定規模,連同外界關注違章建築議題,經濟部也表示,與內政部已經達到共識,偕同制定可以增建綠屋頂的違建規範,
但這部分引發了較多的爭議。
經濟部表示,將有四種違建屋頂可以增建太陽光發電設備,第一種是「結構分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分立,光是結構分立型就有A、B兩型。第二種則是「結構共構型」,就是太陽光電設備與違章建築結構共構,也就是說在違章建築上方直接架設太陽光電設備。第四種是「設備安裝型」,也就是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直接鋪設在違章建築屋頂上。但是經濟部強調,這種違建屋頂要符合不影響公共安全,且未列為分期拆除對象,還要有專業技師簽證負責。
然而有資深結構技師評這樣的做法,認為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無公安疑慮』的違建,只要違反建築或都計相關法規,就有公安疑慮,並補充幾乎百分之百的頂加違建,在建物結構安全上都是有疑慮的;如今再在這上面加設太陽能板,安全疑慮絕對更是有增無減,不但給了這些違建緩拆、維持現狀的理由,甚至還和現在官方也正積極推動的都市更新政策背道而馳。
綠能屋頂方案是由經濟部主導,然而過程中修改相關雜項執照審核標準,還納入違建屋頂,當然得會同內政部為之;事實上,相關消息也都提及政次花敬群的相關說法,花敬群指出,無論是法制面還是執行面,違建都和綠能屋頂脫鉤,違建該怎麼處理,都有他自己的機制,不會因為架設太陽光電,就不會被拆,涉及公安或是超大違建,還是會被排在優先拆除,其他的部分依照各地方政府的排拆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