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旺詮:房屋稅不降不排除打行政訴訟
台南市議員蔡旺詮總質詢時指出,台南市90年7月以後的建物於適用1.67倍稅率,同時追溯15年根本是罔顧程序正義,呼籲市政府應比照台中市政府作法調降房屋稅,否則將不排除打行政訴訟。
蔡旺詮表示,民國83年12月公告的大法官釋字第369號房屋稅法與土地法第147條與第187條內容有衝突,應該檢討修正,但事過20多年行政與立法仍未完全解決此法律爭端,只修房屋稅條例卻遺漏土地法第187條,以致房屋稅調漲尚缺正當性。
蔡旺詮說,政府每3年檢討房屋稅都不調漲,如今因為中央公文說30年未調漲,台南市竟首創追溯15年課徵房屋稅,引起人民怨聲載道,讓民眾生活財產受到嚴重衝突,破壞人民對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
蔡旺詮建議,市府應調降房屋稅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行政院也應做出全國一致性限制以防止漫天漲法,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政策性的公民投票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