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說明會啟動
107年度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將於107年1月1日公告,為使民眾瞭解107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將於106年10月2日起至10月5日止,於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分別辦理10場公開說明會。
公告土地現值為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每年公告調整1次;公告(申報)地價為課徵地價稅的依據,原先每3年要辦理1次,因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於106年5月10日修正為每2年辦理1次,故將提前於107年1月1日辦理重新規定地價。
召開公開說明會除針對各行政區向各界說明辦理地價調查情形及地價動態外,並將蒐集市民朋友及各界人士意見,作為提送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地價參考,以加強作業透明化的方式,合理調整地價,本次公開說明會辦理場次、時間及地點詳如附件,並於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及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網站公告,竭誠歡迎各界人士及市民朋友踴躍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