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公告
一、本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安南區公所公告欄,公告期間自民國106年7月27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市府公報。
三、公告內容: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4-11-40M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又其複測之基準樁數以兩支起算,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