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通盤檢討案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自106年7月14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周知。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6年7月14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賴清德
*詳細「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核定圖」請至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閱覽。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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