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通過未售空屋稅率降至3年1.5%
台北市議會三讀會討論北市府提案修正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經協商通過,7月5日起取得使照新屋,寬限期延為3年採1.5%稅率,另回溯到2014年7月1日至今未賣出的房屋,再享2年1.5%稅率。
財政局表示,2015年送審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是就起造人興建待出售的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1年內未出售且空置者,修正稅率為2%。
但依財政部今年1月13日函示,房屋如果不具囤房性質,房屋稅徵收率應從最低法定稅率1.5%起考量,因此同意這類房屋在「合理銷售期」內可以調降稅率至1.5%。
但合理銷售期設定多久才合理?財政局主張,六都在7月3日公布6月建物買賣移轉件數,合計2萬351件,均創下今年以來的單月新高,雖然今年年初買氣一度趨緩,但在降價風潮和交屋量支撐下,回穩態勢已逐漸浮現,合理銷售期應為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