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設置太陽光電 按比例收租金
台電為加速發展太陽光電,首度邀請民間廠商共同攜手,盤點自有房舍屋頂,規劃41處可供設置太陽光電,估計裝置容量可達1.9MW。本案正進行公告標租招商,歡迎業者投標。
台電表示,屋頂設置太陽光電,除了需要空曠空間,建物本身其他部分結構或鄰近其他建物不能有遮陰效果影響發電。此項光明頂計畫,台電公司盤點出41處自有房舍屋頂,總面積超過30,000平方公尺,相當於八分之一個大安森林公園,未來年發電量可超過200萬度,每年並可減少超過1,100公噸的碳排放,相當於3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附量。
台電指出,國內光電業者施工與安裝經驗豐富且技術純熟,但場地難覓,本項合作案未來將由台電提供場地,得標業者進駐設置光電設施,並負責後續運維,台電方面則依據業者發電收益一定比例收取租金。
為將加速推動光電,除了本次自有房舍屋頂「光明頂」計畫,陸續也將於七股變電所預定地等自有土地、彰濱工業區、台南鹽灘地,以及水庫等開放水域設置,預計8年後光電總裝置容量將達674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