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重建契機 說明會6月中起跑
攸關384萬戶屋齡達30年以上老屋重建契機,預計7月底前公布施行,為了讓民眾了解內容,內政部將在6月中於全台北中南東召開危老條例實施說明會。
營建署表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5項子法,包括「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直轄市、縣(市)合法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設置辦法」及「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補助辦法」等會在6月公告,隨後在6月中召開全台說明會。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約有384萬戶,符合《危老條例》屋齡達30年以上住宅建物適用條件須為都市計劃範圍內的合法建物,且不屬於主管機關指定的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的建物。經主管機關評估有安全之虞限期拆除,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或是屋齡達30年以上,建物耐震力未達標準,不具改善效益,未具安全升降設備者。
需注意的是,依照《危老條例》申請重建者,須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 2027年5月底(10年內),即以前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再依法申請建照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