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通過
內政部6月1日部務會報通過「住宅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配合今年1月11日修正公布之「住宅法」,新增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應包含住宅負擔能力等事項;並增訂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之具體內容,同時新增非營利私法人租用公有社會住宅的相關規範等,以加速社會住宅之落實推動。
內政部表示,這次「住宅法施行細則」的修正,主要包含3項重點:
1.增訂政府在擬訂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時,內容應包含住宅負擔能力、居住品質及原住民族文化需求等相關考量。
2.新增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的擬訂,應納入社會住宅供需分析、興辦(租賃)方式、營運管理及財務計畫、執行期程等重要事項。
3.增訂非營利私法人租用公有社會住宅的規模,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求決定,且租用須以公開申請方式,如有超過1家以上申請,並得由主管機關以評選方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