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搞清納稅義務基準日 可少繳稅
今年你有購屋或是換屋自住嗎?國稅局提醒你,記得要在9月22日的期限前,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錯過就要多繳冤枉稅。地價稅自宅用地稅率是千分之2,而一般用地稅率是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二者稅額相差至少4倍。
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是8月31日,這一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繳的是當年1月到12月的地價稅,民眾在買賣屋時,千萬要算清楚這筆帳。
此外,只要是買賣移轉,或是繼承、贈與他人土地,土地所有權人都必須在9月22日前重新申請優惠稅率,否則就得依一般稅率繳納。
地價稅每年11月1日開徵,如果是今年買房子或去年來不及申請的屋主,記得在開徵前40天、也就是9月22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稅率從千分之10降為千分之2,可省下4倍稅金,否則只能明年再來。
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和其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只能有一間房屋適用千分之2優惠稅率,國稅局會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必填此欄,就是要清查這些家屬有無其他不動產或在其他地方設籍。但如果受扶養親屬已成年,即可單獨設籍,不受一處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