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修法 公平會爭搜索扣押權
新官上任的公平會主委黃美瑛,端出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增訂搜索扣押權,若有必要可搜索涉案營業處所、住所、交通工具及電磁紀錄,拒當無牙老虎。
公平會在立法院備詢時,常被譏為冷衙門,執行成效不彰。黃美瑛上任後,立即展現魄力,端出公平交易法第27條之一、第50條修正草案,新增搜索、扣押權,對於有刑責的限制競爭行為便可加強蒐證力道,有助於遏止違法行為。
隨著產業轉型、科技進步,事業進行獨占、聯合等限制競爭行為時,有愈來愈隱密、大型且科技化的情況,導致公平會若只用過去的調查手段,很可能無法因應,甚至因蒐證不足而無法進行懲處。公平會因而提出修正案,若主管機關對於嚴重影響市場競爭的行為,有發現或取得重要證物的必要,可以對涉案事業的營業處所或住居所、所屬建築物、交通工具、電磁紀錄及身體來進行搜索扣押。
日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有部分立委表態,公平會應盡速提出修法,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修正草案須經二個月的預告期,最快5月底便可送進行政院審議,雖然不一定來得及本會期送進立院,但增訂搜索扣押權的方向已獲得部分立委共識,公平會將努力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