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鬆綁 高樓回歸主管機關審查
高樓建築依法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不過台中市都發局行文建議環保署鬆綁,高樓建築應免環評,回歸都市設計審議即可,可避免重複審查、減少不確定性。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確有此事且連觀光旅館都可不必環評了。
環評法規定住宅大樓超過30層或高度100公尺以上,辦公、商業或綜合性大樓20層以上或高度70公尺以上,應進行環評。而且,也得通過都市設計審議,才能取得建築執照。
台中市都發局說,不只業界,不少都審委員也建議,高樓建築回歸都市設計審議,不要再環評;由於環保署正在修環評法,去年底發公文給環保署,建議高樓建築取消環評。
台中市都發局說,12層以上大樓須都審,要環評的高樓建築都會走都審程序,沒必要重複審查;以高樓建築最容易造成交通衝擊為例,在都審階段就會進行交通影響評估,環評又得做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