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改革碰壁 北市稅率再擬降
台北市府去年12月公布房屋稅新制後,朝向「房地合一」課稅。近期重新檢視發現房屋稅與地價稅非同步適用自住或非自住的不合理現象,擬採取補助方案,將稅率從1.2%降至1%。
根據統計,房屋稅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2%有78萬7,740戶,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有62萬1,147戶,而適用非自用住宅用地一般稅率10‰以上,卻有16萬6,593戶,出現房屋自住而座落在非自用土地的不合理現象。
主要原因是,現行房屋稅及地價稅對「自住」優惠稅率的認定標準不同,如房屋稅以「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作為認定標準,而地價稅則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為認定標準,一個採用實際居住的事實、一個採用戶籍登記的方式。
台北市財政局表示,自住房屋在全國最多合計可以有3戶、而自用住宅用地原則以1處為限。這種房屋自住、座落土地非自用,或房屋非自住、座落土地卻為自用的不合理狀態,是政府朝向房地合一課徵持有稅稅制改革,無法迴避的問題。
台北市財政局指出,從保障自住觀點,設籍台北市、單一自住、連續持有2年以上的房地,應較擁有2戶以上者課予較低稅負。現行稅法雖對自住房地已有優惠規定,但確實還有再檢討改進的空間,朝向中央稅率降低、稅基調整,甚至是訂定自治條例給予補貼等方向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