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倒塌成關鍵 政府審查老屋重建獎勵
為了加速老屋活化、重建危險建築,行政院提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日前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
基於防範未然,內政部啟動老屋健檢補助計畫,針對1999年以前申請建照的56萬棟住宅類建築,每棟補助8千元安全健檢費用,此外也公布土壤液化區潛勢區。
內政部改提專法,擬優先處理危險及老舊房屋,與都更條例脫鉤,去年12月29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盼送立院速審,原本希望排入一月的臨時會議程,但未排入,延到本會期再審。
該草案指出,屋齡逾30年有重建需要者、逾40年且無電梯,及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強制拆除或有危險者,行政院提供法定容積1.3倍或原容積1.15倍的獎勵。
條例實施後3年內提出改建申請,可再附帶增加10%,最高可達法定容積1.4倍,建蔽率提高10%。
草案表示,條例實施後5年內申請的老屋重建計劃,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房屋稅減半2年,若改建後都不再移轉,房屋稅終身減半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