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仍需課徵房屋稅
民眾詢問,作為住家使用農舍需要課徵房屋稅嗎?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建築物,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農舍也是房屋的一種,屬房屋稅課稅範圍,仍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說明,農舍如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的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或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作農業使用的房屋,可免徵房屋稅,除符合上述免徵房屋稅的房屋,不論作營業或住家使用或空置未作使用時,仍應課徵房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