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簷雨遮2018年起不納實坪計算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已於今年1月9日修正發布,「屋簷」、「雨遮」將不再受理登記,並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表示,為健全測量登記制度,「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於2017年1月9日修正發布,主要回應各界期待改善建物虛坪問題,將無法供人員生活實質滯留的「屋簷」、「雨遮」,刪除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另為逐步與國際接軌,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並考量本次變革,屬制度重大變動,為讓民眾及產業界能有充分時間因應,故將新制適用的時點訂為2018年1月1日。
另為避免影響計畫或興建中建物之相關民眾權益,該規則訂有過渡條款,新制於2018年1月1日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而都市更新案件則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有關申請建造執照法規之適用規定,於新制實施前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並依期限申請建造執照者,亦得依舊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