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廣告不實開罰 今年創紀錄
公平會今年處罰建商銷售房屋廣告不實的總罰鍰已超過六千萬,為歷年最高;最常見的建商廣告不實以「公共設施不符」和「夾層屋」兩者最多。
公平會委員周雅淑說,廣告常宣傳建案有俱樂部、游泳池或大停車場等設施,但實際檢視建照或使用執照發現,有些與原本核定用途大相逕庭。
消保官莊惠媛指出,依法消費者對契約書至少有五天以上審閱期,且不必付任何費用。內政部也規定,業者絕不可以在預售屋廣告中註明「廣告僅供參考」,消費者對廣告中「使用面積」、「受益面積」、「銷售面積」等詞,要掌握明確定義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