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6.01.03
發文字號: 府工管二字第1051299938A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日期: 106.01.03
主  旨: 訂定「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內文:
一、臺南市政府為有效管理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建築工程(原建築工程)搭建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並執行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
    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樣品屋:銷售本市建造執照所興建房屋為目的之臨時建築物,作為接待、展示、行政、實品屋及其相關附屬設施。
(二)臨時廣告物:
1.建築基地或附設於樣品屋上之廣告物。
2.建築工程搭設之鷹架或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告。
 
三、原建築工程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後,得依第四點規定向臺南市政府    工務局(以下簡稱工務局)申請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
       竣工後,報請工務局竣工查驗,合格者發給臨時使用執照,並核定使用期限,使用期滿由起造人自行拆除。
       使用計畫核定後一年內,申請人應申報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必要時得申請展延一次,並以六個月為限。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者,應於原建築工程申報基礎勘驗前拆除,未於建築基礎範圍內,不在此限,惟仍應於領
       取使用執照前拆除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外之樣品屋,自領取臨時使用執照之日起,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並於原建築工程之建築
       物領得使用執照 二年內拆除。樣品屋必要時可供其他建築工程銷售興建房屋使用,應於使用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由符合第二點定義之其
       他建築工程起造人,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檢具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重新申請核定使用計畫及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其使用期限不得超過
       五年,並以一次為限。
四、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定使用計畫: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建築師簽證表(附表二)。
(三)申請人切結書(附表三)。
(四)原建築工程建築物建造執照影本。
(五)申請樣品屋應提供依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與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之基地位置圖及現況圖、地盤圖、各樓層平面圖及屋
           頂平面圖、各向立面圖。
(六)申請臨時廣告物應提供支架結構圖(不含附掛於施工鷹架或安全圍籬者)。
(七)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同意書。
(八)套繪圖。 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竣工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工務局核發樣品屋使用計畫文件及圖說。
(三)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建築物高度、外牆範圍、建築物位置未變更者,可依據核准修改之竣工圖一次報驗。
(四)建築物外觀及室內竣工照片。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之結構安全、消防設備設置及竣工查驗應由開業登記建築師簽證負責。
 
五、樣品屋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含屋頂設置臨時廣告物)最高點不得超過十二公尺,且不得設置地下室。
(二)依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留設防火間隔。
(三)不得妨礙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市容景觀。
(四)不得作為樣品屋以外目的之使用。但坐落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已於申請使用計畫時申請作為原建築工程之工務所使用者,不在此限 。
 
六、臨時廣告物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高度不得逾十二公尺(不含附設於樣品屋上之臨時廣告物)。
(二)與原建築工程相關之廣告。
(三)支撐架材質應為堅固不易破碎之材料,於屋頂設立者不得以竹鷹架支撐。
(四)不得位於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或臨接建築線不得小於三公尺;設置於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
          告不在此限,惟高度不得逾六公尺。
七、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設置於原建築基地內。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同期重劃區內。
(二)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現行同一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區內之住宅區 、商業區、工業區,或符合其他法令規定得設置之地區。
          除前項情形外,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位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兩千公尺範圍內,並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容許使用之規定。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不得設置於已興建建築物之基地內,或依附於  非合法建築物上。
 
八、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許可後,高度、外牆範圍、位置有變更者,應向工務局申請變更使用計畫。
 
九、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核定使用計畫或取得臨時使用執照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務局得廢止其核定或臨時使用執照:
(一)樣品屋使用計畫核定後,逾竣工期限未報請工務局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二)原建築工程建造執照已失效時。
(三)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
 
十、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領得臨時使用執照後始得使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自行拆
      除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
(一)使用期屆滿或已不使用。
(二)經主管機關廢止臨時使用執照。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拆除後廢棄物清運或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申請人應依據各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拆除後,申請人應檢附拆除完畢之相片報請工務局備查。
 
十二、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未經許可建造或使用者,除依建築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外,並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規定處理。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臨時使用執照經廢止或逾臨時使用執照期限未拆除者,視同違建,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
         處理要點規定處理。

文章分享

雙張會共識 非自住房屋稅提高3.6%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與財政部長張盛和的「雙張會」中,達成共同努力讓房價合理化的共識。張金鶚表示,要讓房價所得比從15倍降為10倍,不是不可能,中央各部會跟地方政府合作,讓房價慢慢消風,2年內應該可以做得到。 雙張會共識,包括房屋稅將分自住與非自住訂定差別稅率,現行房屋稅率為1.2%至2%,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房屋自住的部分,稅率不調整,但非自住的部分,就要調高。張金鶚認為,住宅用房屋的房屋稅最高稅率 [...]

房產界:房價所得比如何計算應釐清

打著房價所得比15倍的口號,政府趁勢準備再祭打房措施。但房地產界表示,政府應該釐清房價所得比15倍究竟如何計算出來。 房價所得比15倍引起社會震撼,行政院長江宜樺甚至提出希望房價所得比降到10倍,同時應以租稅和其他不動產的措施,將囤房族手中多餘房屋釋出市場,增加供應;並在大台北地區興建合宜宅或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業者表示,房價所得比15倍確實很高,但這個數字到底是如何計算,值得進一步確認;對於 [...]

2年房價掉3成? 資產縮水將引發金融海嘯

對於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達成5點共識要讓房價2年內「消風」3成,對此業者批評,這對全民和金融安定會是很大的災難,政府要做的是應該是提升民眾薪資,若房價真的跌了3成,只會造成民眾資產縮水,引發另一波金融海嘯罷了。 對於2年內讓房市消風、房價所得比從15倍降至10倍,難道不怕放款以房貸為主的銀行承受不了,引發金融風暴?對此,張盛和強調,這是張金鶚專業看法,並重申房市要軟著陸,一下子掉 [...]

打房擬調高房屋稅 民眾:怕打房不成加稅於民

打房府再出招!財政部長張盛和和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將共商打房大計;初步擬定將調高「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從現行1.2%,調漲到2%,可能將衝擊3房以上的66.2萬戶。不過專家表示,調高0.8%對投資客其實是不痛不癢,只會傷到一般市民的荷包。   政府打房再出招,財政部長張盛和和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將加重不動產稅,來健全房市。張金鶚宣示打房決心,主動邀財政部長共商打房大計,將對房屋稅從現行的 [...]

5月2日-後QE時代 房地產發展趨勢與展望 研討會

【敬邀參加】 103年5月2日-崑山科技大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系(所)舉辦「2014兩岸暨第八屆全國房地產經營管理研討會-後QE時代 房地產發展趨勢與展望」,歡迎踴躍參加。   2014兩岸暨第八屆全國房地產經營管理研討會—後QE時代 房地產發展趨勢與展望   一、會議時間:民國103年5月2日(星期五)早上九點 二、主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系(所) [...]

5月16-18日 工務局禁挖公告

臺南考區103年國中教育會試務會辦理「臺南考區103年國中教育會考」考試,為使考試順利進行,勿於考場周邊附近道路施工,以免影響考試進行。   禁挖時間:103年5月16日起至103年5月18日   考場:臺南一中、臺南二中、臺南女中、家齊女中、臺南高商、臺南高工、臺南海事、新豐高中、善化高中、曾文農工、新化高中、北門高中、北門農工、新營高中、新營高工、玉井工商及南大附中等學校 [...]

3房格局最受青睞 台南成交比超過5成

仲介業者根據2013年全年度實價資料發現,國人的購屋需求中,以3房格局成交比重最高。 信義房屋指出,統計去年全年度實價資料可發現,國人購屋需求,以3房的成交比重最高,桃園、台中、台南與高雄市的3房成交比重都超過5成。 信義房屋表示,3房一直是市場上主流的標準品,空間適合核心家庭居住使用。因此加上這些地方的住宅價格不如北部高,即使是首購民眾,在挑選產品時,多考慮到未來空間的使用性,使得該類型產品熱 [...]

行政院:將多管齊下讓房價降

行政院長江宜樺指出,將在任內努力讓大都會房價所得比降到10倍以下,他表示,將採行多管齊下政策,讓房價降下來。 內政部營建署公布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01倍;新北市房價所得比也高達12.67倍。江揆說,以現在的高房價來看,他的兩個孩子就算獨立成家後,也買不起房。 他認為,都會區合理的房價所得比,應該在10倍以下。因此,在他任內,他將採行多管齊下政策,例如多處大量增加合宜住宅,以及採取其他租稅、不 [...]

解決高房價 圍堵也要思考資金引流

針對財政部長張盛和將與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會商檢討台北市房屋稅的稅基、稅率、地段率,一般認為,將會加重相關稅負,房產專家示,應會增加囤房者的壓力,但要解決高房價的問題,還是在圍堵的同時,要思考資金引流問題。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最新公布的資料顯示,台北市房價所得比15倍,高居全球城市第1名,讓人質疑,房價愈打愈高。 對於外界認為「雙張會」將共商打房,台北市的房屋稅等不動產稅負可能將加重,房市專家表示, [...]

變更麻豆交流道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

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麻豆工業區整體開發)主要計畫案暨「擬定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麻豆工業區-麻佳路以北部分)細部計畫」案自103年4月1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3年4月18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圖草案公告於台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