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6.01.03
發文字號: 府工管二字第1051299938A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日期: 106.01.03
主  旨: 訂定「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內文:
一、臺南市政府為有效管理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建築工程(原建築工程)搭建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並執行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
    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樣品屋:銷售本市建造執照所興建房屋為目的之臨時建築物,作為接待、展示、行政、實品屋及其相關附屬設施。
(二)臨時廣告物:
1.建築基地或附設於樣品屋上之廣告物。
2.建築工程搭設之鷹架或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告。
 
三、原建築工程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後,得依第四點規定向臺南市政府    工務局(以下簡稱工務局)申請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
       竣工後,報請工務局竣工查驗,合格者發給臨時使用執照,並核定使用期限,使用期滿由起造人自行拆除。
       使用計畫核定後一年內,申請人應申報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必要時得申請展延一次,並以六個月為限。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者,應於原建築工程申報基礎勘驗前拆除,未於建築基礎範圍內,不在此限,惟仍應於領
       取使用執照前拆除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外之樣品屋,自領取臨時使用執照之日起,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並於原建築工程之建築
       物領得使用執照 二年內拆除。樣品屋必要時可供其他建築工程銷售興建房屋使用,應於使用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由符合第二點定義之其
       他建築工程起造人,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檢具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重新申請核定使用計畫及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其使用期限不得超過
       五年,並以一次為限。
四、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定使用計畫: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建築師簽證表(附表二)。
(三)申請人切結書(附表三)。
(四)原建築工程建築物建造執照影本。
(五)申請樣品屋應提供依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與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之基地位置圖及現況圖、地盤圖、各樓層平面圖及屋
           頂平面圖、各向立面圖。
(六)申請臨時廣告物應提供支架結構圖(不含附掛於施工鷹架或安全圍籬者)。
(七)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同意書。
(八)套繪圖。 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竣工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工務局核發樣品屋使用計畫文件及圖說。
(三)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建築物高度、外牆範圍、建築物位置未變更者,可依據核准修改之竣工圖一次報驗。
(四)建築物外觀及室內竣工照片。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之結構安全、消防設備設置及竣工查驗應由開業登記建築師簽證負責。
 
五、樣品屋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含屋頂設置臨時廣告物)最高點不得超過十二公尺,且不得設置地下室。
(二)依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留設防火間隔。
(三)不得妨礙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市容景觀。
(四)不得作為樣品屋以外目的之使用。但坐落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已於申請使用計畫時申請作為原建築工程之工務所使用者,不在此限 。
 
六、臨時廣告物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高度不得逾十二公尺(不含附設於樣品屋上之臨時廣告物)。
(二)與原建築工程相關之廣告。
(三)支撐架材質應為堅固不易破碎之材料,於屋頂設立者不得以竹鷹架支撐。
(四)不得位於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或臨接建築線不得小於三公尺;設置於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
          告不在此限,惟高度不得逾六公尺。
七、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設置於原建築基地內。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同期重劃區內。
(二)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現行同一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區內之住宅區 、商業區、工業區,或符合其他法令規定得設置之地區。
          除前項情形外,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位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兩千公尺範圍內,並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容許使用之規定。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不得設置於已興建建築物之基地內,或依附於  非合法建築物上。
 
八、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許可後,高度、外牆範圍、位置有變更者,應向工務局申請變更使用計畫。
 
九、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核定使用計畫或取得臨時使用執照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務局得廢止其核定或臨時使用執照:
(一)樣品屋使用計畫核定後,逾竣工期限未報請工務局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二)原建築工程建造執照已失效時。
(三)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
 
十、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領得臨時使用執照後始得使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自行拆
      除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
(一)使用期屆滿或已不使用。
(二)經主管機關廢止臨時使用執照。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拆除後廢棄物清運或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申請人應依據各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拆除後,申請人應檢附拆除完畢之相片報請工務局備查。
 
十二、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未經許可建造或使用者,除依建築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外,並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規定處理。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臨時使用執照經廢止或逾臨時使用執照期限未拆除者,視同違建,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
         處理要點規定處理。

文章分享

預估2024台灣人口負成長 台南小增0.4萬人

少子化問題加劇,國發會預估台灣人口將在2024年後出現負成長,加上市中心高房價促使人口不斷外移,近來也引發北市房價可能崩盤的討論。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2016年「中華民國人口推計(105至150年)」報告,以2015年底男、女性單一年齡戶籍人口數做為基期,加入出生、死亡及國際戶籍淨遷移等假設,推估出台灣將在2024年人口總量達到高峰的2374萬人後,開始轉為負成長,到了2026年,人口總量將縮減至 [...]

買家信心回暖 千荷田一口氣標出7戶

國產署第7次標售北市「千荷田」剩餘戶,由於先前幾次標況都不佳,不是流標,就是得靠降價吸引投標,標售6次才標出6戶,本次未再降價,未料竟一口氣標出7戶。 台灣房屋智庫表示,這次結果令不少人跌破眼鏡,雖然議價率都不高,但反映買家信心已有回暖趨勢。 千荷田位於北市中正區汀洲路一段,國產署參與都更,分回30餘戶,2014年首度標售,底價5860萬到7681萬元,首次標售僅標出一戶。後來陸續降價標售,標況仍 [...]

新化區高鐵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通車

為改善台南科學園區特定區發展所帶來的交通壅塞問題,總經費約8億元的「新化區高鐵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第2期後續工程已完工,於7月15日舉行通車典禮,可望疏解台39線由永康至新市之車流。 台南科學園區相關產業成長迅速,產值高達8千多億,也為大台南地區造就不少就業與發展的機會,南科、新市科學園區上班族人口數約7萬人,加上樹谷園區約1萬人,上班族總人口數約8萬人。在相關產業快速成長之際,也帶來大量車潮,導 [...]

永康物流及轉運專區市地重劃工程開工動土

為紓解永康交流道物流腹地不足,並升級成為台南國道運輸的重要樞紐,促進區域整體發展。「台南市永康物流及轉運專區市地重劃工程」於7月14日辦理開工典禮,正式宣告永康周邊區域都市發展進入新里程。  「台南市永康物流及轉運專區市地重劃工程」,除了提供物流及轉運區發展腹地外,也能讓永康交通更加便利,產業能永續發展,促進地方繁榮。開發總面積為14.59公頃,除闢建9.51公頃之物流及轉運服務設施專用 [...]

現金贈與再購屋 節稅效益較優

永慶房產集團表示,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房產節稅觀念要轉變,避免贈與或繼承,對子女未來出售房產繳納更多稅負的壓力。 永慶房產集團表示,以往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根深蒂固,有足夠資金時總會利用購置房產,進行資產配置,之後房產再透過贈與或繼承方式移轉給子女,資產可享節稅效益。 自有統計數據觀察,2003年起受到SARS事件影響,房市一度陷入低迷,贈與移轉量也跟著低落,2006年統計最低約1.9萬戶。此外,房 [...]

0206倒塌幸福大樓重建先期工程開工

0206地震中倒塌的歸仁區幸福大樓,即將在10月原地開工重建,預計108年4月完工,誕生一棟7層樓6戶之幸福傳家大樓,其中有2戶將開放給民眾購買。 歸仁區幸福大樓於105年0206地震後整棟嚴重傾斜且從原有七層樓變為五層樓,所幸住戶全數幸運脫困,然為避免建築物再度倒塌危及鄰房並造成二次傷亡,發生公共安全問題,災後由工務局與歸仁區公所相互支援並傾全力動員協助,以15天的時間,將該倒塌大樓地面上的結構 [...]

年度住宅補貼7月21日受理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開辦之「106年度住宅補貼」公告,自106年 7月21日受理申請至8月31日截止,「106年度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補貼、修繕住宅貸款補貼,如有需求之民眾請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相關資訊如下: 1、租金補貼: 本市為3,828戶,申請資格需為無自有住宅、符合家庭組成及收入條件者,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3,2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月。 2、自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本市辦理戶 [...]

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5次通盤檢討案

「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自106年7月13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周知。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6年7月13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公告欄、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中西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另 [...]

變更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通盤檢討案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自106年7月14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周知。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6年7月14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賴 [...]

危老屋條例5子法通過 近日發布施行

為加速落實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內政部於2017年7月13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等5子法草案,明定都市危老屋重建計畫申請與審核的相關規範,便利民眾申請,以強化對國人居住安全的保障。   內政部表示,上述5子法包含「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都市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