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6.01.03
發文字號: 府工管二字第1051299938A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日期: 106.01.03
主  旨: 訂定「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內文:
一、臺南市政府為有效管理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建築工程(原建築工程)搭建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並執行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
    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樣品屋:銷售本市建造執照所興建房屋為目的之臨時建築物,作為接待、展示、行政、實品屋及其相關附屬設施。
(二)臨時廣告物:
1.建築基地或附設於樣品屋上之廣告物。
2.建築工程搭設之鷹架或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告。
 
三、原建築工程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後,得依第四點規定向臺南市政府    工務局(以下簡稱工務局)申請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
       竣工後,報請工務局竣工查驗,合格者發給臨時使用執照,並核定使用期限,使用期滿由起造人自行拆除。
       使用計畫核定後一年內,申請人應申報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必要時得申請展延一次,並以六個月為限。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者,應於原建築工程申報基礎勘驗前拆除,未於建築基礎範圍內,不在此限,惟仍應於領
       取使用執照前拆除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外之樣品屋,自領取臨時使用執照之日起,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並於原建築工程之建築
       物領得使用執照 二年內拆除。樣品屋必要時可供其他建築工程銷售興建房屋使用,應於使用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由符合第二點定義之其
       他建築工程起造人,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檢具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重新申請核定使用計畫及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其使用期限不得超過
       五年,並以一次為限。
四、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定使用計畫: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建築師簽證表(附表二)。
(三)申請人切結書(附表三)。
(四)原建築工程建築物建造執照影本。
(五)申請樣品屋應提供依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與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之基地位置圖及現況圖、地盤圖、各樓層平面圖及屋
           頂平面圖、各向立面圖。
(六)申請臨時廣告物應提供支架結構圖(不含附掛於施工鷹架或安全圍籬者)。
(七)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同意書。
(八)套繪圖。 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竣工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工務局核發樣品屋使用計畫文件及圖說。
(三)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建築物高度、外牆範圍、建築物位置未變更者,可依據核准修改之竣工圖一次報驗。
(四)建築物外觀及室內竣工照片。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之結構安全、消防設備設置及竣工查驗應由開業登記建築師簽證負責。
 
五、樣品屋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含屋頂設置臨時廣告物)最高點不得超過十二公尺,且不得設置地下室。
(二)依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留設防火間隔。
(三)不得妨礙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市容景觀。
(四)不得作為樣品屋以外目的之使用。但坐落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已於申請使用計畫時申請作為原建築工程之工務所使用者,不在此限 。
 
六、臨時廣告物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高度不得逾十二公尺(不含附設於樣品屋上之臨時廣告物)。
(二)與原建築工程相關之廣告。
(三)支撐架材質應為堅固不易破碎之材料,於屋頂設立者不得以竹鷹架支撐。
(四)不得位於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或臨接建築線不得小於三公尺;設置於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
          告不在此限,惟高度不得逾六公尺。
七、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設置於原建築基地內。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同期重劃區內。
(二)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現行同一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區內之住宅區 、商業區、工業區,或符合其他法令規定得設置之地區。
          除前項情形外,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位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兩千公尺範圍內,並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容許使用之規定。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不得設置於已興建建築物之基地內,或依附於  非合法建築物上。
 
八、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許可後,高度、外牆範圍、位置有變更者,應向工務局申請變更使用計畫。
 
九、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核定使用計畫或取得臨時使用執照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務局得廢止其核定或臨時使用執照:
(一)樣品屋使用計畫核定後,逾竣工期限未報請工務局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二)原建築工程建造執照已失效時。
(三)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
 
十、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領得臨時使用執照後始得使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自行拆
      除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
(一)使用期屆滿或已不使用。
(二)經主管機關廢止臨時使用執照。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拆除後廢棄物清運或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申請人應依據各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拆除後,申請人應檢附拆除完畢之相片報請工務局備查。
 
十二、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未經許可建造或使用者,除依建築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外,並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規定處理。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臨時使用執照經廢止或逾臨時使用執照期限未拆除者,視同違建,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
         處理要點規定處理。

文章分享

十月底台南國產署將釋出28筆眷改地

國產署台南分署10月底將公開標售台南28筆眷改地,總底價約50億元,其中南區水交社重劃區大成國中旁,3筆相連合計1.1萬餘坪商業區土地,底價高達47.93億元,較去年8月標售時的50.6億元,降價約2.6億元,降幅約5.5%,但因基地位於戰機航道下方,限高不得蓋大樓,僅能蓋7樓華廈,外地建商若在不察情況下,恐將重蹈覆轍踩到大地雷,嚴重壓縮推案利潤空間。國產署南區分署17日立即公告,該批28筆土地因 [...]

內政部持續推動工地職能訓練課程

營造業工地主任之訓練因攸關國內營造業之永續發展及工程工地事務暨施工管理之品質甚鉅,故其相關訓練實屬必要。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工地主任之訓練與相關講習係依營造業法第31條及「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工地主任應經評定考試合格後,由內政部核發工地主任執業證,始可擔任,目標係為培養受聘於營造業,擔任其所承攬工程之工地事務及施工管理之專業人員。   內政部營建署指 [...]

台積電5奈米台南新廠 明年可安裝機台

中央大推「台商鮭魚返鄉」計劃,卻面臨用地以及電力的問題,加上最近能源議題正夯,台積電在台南設置5奈米廠,因為需要大量電力,引起外界關注,代理市長李孟諺前往工地了解施工進度,並表示進度一切順利,預計明年初安裝機台,2020年開始進入量產。   李孟諺表示,在市府和中央分工協力,解決用地、用水、用電的困難後,台積電5奈米新廠在今年1月底動工以來,辦公大樓與3棟廠房以共同地基同時施工,廠房基地 [...]

台開釋出台南火車站前商辦樓層

台南火車站商圈,近十年來幾乎無大面積商辦建案,看好台南鐵路地下化後的火車站商圈擴大,舊有的商/辦大樓,就成為炙手可熱產品。   近期,台灣土地開發(簡稱台開)有意釋出玻璃帷幕純辦公大樓,地點位於台南市火車站前商圈,共6個樓層(2F、9F-13F)及26個平面車位,每層約204-393坪,由於產品稀有,地點佳,管理完善,離台南火車站僅200公尺,因此受到業界關注。   台開公司表 [...]

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 將於2021完工

台南市「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耗時1年多規劃,2018年10月16日於成功國小舉行動土儀式,正式宣告赤崁文化園區邁入新局,工程預計2021年8月完工,將共同迎接2024年台南建城400年。   代理市長李孟諺表示,赤崁樓、安平古堡、孔廟堪稱台南三大瑰寶,而「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已獲文化部及交通部相關補助,現也積極向教育部爭取成功國小校舍改建,目前一、二期投入金額達16億,第三期計畫正報 [...]

商用店面不動產 出現垂直化趨勢

近期中美貿易戰持續升溫,全球金融市場動盪,股市也出現崩跌危機,如何尋求資金避險成為重要課題,根據2018Q4房仲業者趨勢調查,消費者認為不動產與定存是資金避險最安全的兩種管道,房仲業者也表示,不動產具僵固性,價格上下震盪不如股、匯市來的劇烈,在低利環境下,是相對保值的投資標的,其中,店面投資具有長期且穩定的收益,最為吸睛。   店面交易目前仍以一樓路邊店或街邊店為大宗,不過,一樓店面產品 [...]

新營國家圖書館南館 舉行模型公開展覽

「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由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採「小鎮大圖」設計,將於2019年動工,並於新營文化中心舉行「國圖南館模型第二階段公開展覽」,展期至12月2日。   代理市長李孟諺表示,這次國圖南館選擇設置新營,看中其位處雲嘉南高屏中心,未來將發展為南部地區創新基地。而針對國圖南館預定地體育設施遷移問題,目前相關運動場館已訂於年底發包,秉持「先建再遷移」原則,不因遷移而減少設施,且新建部分的 [...]

台南舊河道可望再現 市府近日招標

去年底台南市南河港古河道與德慶溪主要支流枋溪河道因工程重見天日後,民間即成立「重現府城水文促進會」,希望為舊河道掀蓋,不過兩條河道因安全等考量,仍重新加蓋,而位在司法博物館前的福安坑溪舊河道,則有望再現。   福安坑溪與德慶溪為早期府城境內兩大溪流之一,發源於小南門一帶,匯入台江內海,目前除建興國中前一小段河道之外,其餘河道均隱於建築物或路面下。   台南市政府與台南地方法院攜 [...]

保護老屋資產 南市府嚴執行文資細則

有八十年歷史的新營太子宮郭宅,九月下旬才被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列冊追蹤,上週六卻遭屋主無預警拆除,文化界一片惋惜。為了避免類似情形一再發生,文資處決定祭出文資審議「帝王條款」,未來經現勘評定具有文化資產價值,而列冊追蹤之建物,即會立即安排進入審議程序,必要時也將於現勘當日即逕列為暫定古蹟,所有權人若擅自毀損,須負起刑責與罰則。   文資處表示,新營太子宮郭宅建於一九三○年代,文資處八月時 [...]

大同公司將投資七股區太陽能電廠

大同公司日前發布重大訊息宣布,董事會決議投資建置台南七股區三股子段太陽能電廠,由100%持股的子公司建置,預計投資133MW(百萬瓦),待各項審查核准後施工。   此外,大同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為支持大同重點事業發展及中長期營運目標,尚志資產開發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台北市仁愛路三段所持有的房地,委託2家以上估價公司估價,以為參考依據,並洽尋買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