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6.01.03
發文字號: 府工管二字第1051299938A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日期: 106.01.03
主  旨: 訂定「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內文:
一、臺南市政府為有效管理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建築工程(原建築工程)搭建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並執行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
    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樣品屋:銷售本市建造執照所興建房屋為目的之臨時建築物,作為接待、展示、行政、實品屋及其相關附屬設施。
(二)臨時廣告物:
1.建築基地或附設於樣品屋上之廣告物。
2.建築工程搭設之鷹架或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告。
 
三、原建築工程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後,得依第四點規定向臺南市政府    工務局(以下簡稱工務局)申請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
       竣工後,報請工務局竣工查驗,合格者發給臨時使用執照,並核定使用期限,使用期滿由起造人自行拆除。
       使用計畫核定後一年內,申請人應申報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必要時得申請展延一次,並以六個月為限。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者,應於原建築工程申報基礎勘驗前拆除,未於建築基礎範圍內,不在此限,惟仍應於領
       取使用執照前拆除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外之樣品屋,自領取臨時使用執照之日起,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並於原建築工程之建築
       物領得使用執照 二年內拆除。樣品屋必要時可供其他建築工程銷售興建房屋使用,應於使用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由符合第二點定義之其
       他建築工程起造人,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檢具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重新申請核定使用計畫及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其使用期限不得超過
       五年,並以一次為限。
四、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定使用計畫: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建築師簽證表(附表二)。
(三)申請人切結書(附表三)。
(四)原建築工程建築物建造執照影本。
(五)申請樣品屋應提供依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與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之基地位置圖及現況圖、地盤圖、各樓層平面圖及屋
           頂平面圖、各向立面圖。
(六)申請臨時廣告物應提供支架結構圖(不含附掛於施工鷹架或安全圍籬者)。
(七)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同意書。
(八)套繪圖。 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竣工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工務局核發樣品屋使用計畫文件及圖說。
(三)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建築物高度、外牆範圍、建築物位置未變更者,可依據核准修改之竣工圖一次報驗。
(四)建築物外觀及室內竣工照片。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之結構安全、消防設備設置及竣工查驗應由開業登記建築師簽證負責。
 
五、樣品屋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含屋頂設置臨時廣告物)最高點不得超過十二公尺,且不得設置地下室。
(二)依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留設防火間隔。
(三)不得妨礙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市容景觀。
(四)不得作為樣品屋以外目的之使用。但坐落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已於申請使用計畫時申請作為原建築工程之工務所使用者,不在此限 。
 
六、臨時廣告物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高度不得逾十二公尺(不含附設於樣品屋上之臨時廣告物)。
(二)與原建築工程相關之廣告。
(三)支撐架材質應為堅固不易破碎之材料,於屋頂設立者不得以竹鷹架支撐。
(四)不得位於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或臨接建築線不得小於三公尺;設置於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
          告不在此限,惟高度不得逾六公尺。
七、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設置於原建築基地內。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同期重劃區內。
(二)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現行同一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區內之住宅區 、商業區、工業區,或符合其他法令規定得設置之地區。
          除前項情形外,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位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兩千公尺範圍內,並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容許使用之規定。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不得設置於已興建建築物之基地內,或依附於  非合法建築物上。
 
八、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許可後,高度、外牆範圍、位置有變更者,應向工務局申請變更使用計畫。
 
九、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核定使用計畫或取得臨時使用執照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務局得廢止其核定或臨時使用執照:
(一)樣品屋使用計畫核定後,逾竣工期限未報請工務局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二)原建築工程建造執照已失效時。
(三)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
 
十、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領得臨時使用執照後始得使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自行拆
      除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
(一)使用期屆滿或已不使用。
(二)經主管機關廢止臨時使用執照。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拆除後廢棄物清運或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申請人應依據各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拆除後,申請人應檢附拆除完畢之相片報請工務局備查。
 
十二、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未經許可建造或使用者,除依建築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外,並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規定處理。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臨時使用執照經廢止或逾臨時使用執照期限未拆除者,視同違建,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
         處理要點規定處理。

文章分享

柳營科技園區第三期計畫環評公開

「柳營科技園區第三期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公開會議暨健康風險評估規劃及範疇說明會公告。相關檔案1.柳三-環評公告pdf(2.14 MB)2.柳三-環評會議議程pdf(174.47 KB)3.柳三-環評開會通知單pdf(1.97 MB)  [...]

東區細部計畫二通配合竹篙厝案

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配合變更主要計畫(原仁和工業區未辦理市地重劃地區)案(竹篙厝段2391等5筆地號),自民國112年12月25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公告事項: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12月25日零時起生效。二、公告地點:(一)臺南市政府公告欄。(二)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三)東區區公所公告欄。三、公 [...]

囤房稅三讀後夢醒了! 專家:以後改買又老又貴又漏水的中古屋

(轉自自由時報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9097)應外界提高稅制、房市改革的呼聲三讀通過,房市會有拋售潮、囤房程度會改善、以及房價會跌嗎?馨傳不動產執行長何世昌指出,從國外與國內實施經驗來看,以上三個情況恐怕都不會發生,「不是房價永遠不會跌,而是不會因囤房稅而跌。」全球各國中,何世昌表示,實施「多屋稅」的國家非常有限,只有英國、韓國與台灣等少數國家而已; [...]

自用需求當道 預售市場整體表現穩定

平均地權條例在2023年7月上路,不過市場在政策上路後,預售揭露量又回到單月萬件水準,市場逐漸消化政策利空,雖然非自用的需求下降,不過自用買盤交易回穩,10月的預售揭露件數又重回1萬件,月增11%,且較2022年低迷市況大幅成長年增68%。 專家表示,預售市場雖然是自用當道,不過整體買氣穩健,若以六都加上新竹地區來看,表現較平淡的是台北市,北市因為房價較高首購比例低,加上平均地權條例還限 [...]

安南區二通二階暨北區配合九六新村整體規劃案

公告「變更臺南市安南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暨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九六新村整體規劃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2年12月21日起公告30天。公告事項: 一、本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公告期間自民國112年12月21日起公告30天。二、公告地點 [...]

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四通再公開展覽

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再公開展覽案,自112年12月27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公告。公告事項: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2年12月27日起30天。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臺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麻豆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 [...]

囤房稅2.0三讀通過 三類對象完全沒影響

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23年12月19日由立院三讀通過,由現行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自住戶數維持現行規定,限3戶,稅率維持1.2%。同時為鼓勵自住輕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降至1%,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針對非自住住家用稅率,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也就是囤房的部分,由現行的1.5%至3.6%上調至2%至4.8%。不過,對於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房屋或繼承取得共 [...]

囤房稅2.0三讀通過 建商保留戶可能越來越少

囤房稅2.0三讀通過,專家表示,由於房屋稅的課稅現值,受屋齡新舊、所在路段、樓層高低等因素影響,因此新穎的大坪數豪宅,稅基相對高,對稅負增加更有感,所以囤房稅2.0實施後,建商出售大坪數餘屋的案例,預料將持續增加;豪宅多屋族也將陸續調節資產,以降低往後的稅金負擔。 專家指出,囤房稅2.0將非自住住家的稅率,從1.5%~3.6%,上調為2%~4.8%,對持有多戶的建商、多屋族影響不小,而過 [...]

F、G開發區2大道完工通車帶動南科發展

台南市推動南科周邊區域開發更進一步,南科F、G開發區的目加溜灣大道、大順六路已完工將優先通車,工區道路完工通車後可望有效紓解當地交通壅塞;對南科通勤族而言,大幅節約通勤時間;同時闢建面積約1公頃的停車場,提供停車空間,助益新市、善化等區域繁榮,未來將積極推動南科其它開發區段,帶動大台南區域發展。目前正如火如荼積極開發的F、G區屬於區段徵收後的第二批,之後A到O區域也已得到內政部都委會核准,台南市政 [...]

調升房屋標價 16縣市近三年稅基增近半

立法院會今(19)日將三讀通過囤房稅2.0,除稅率外,外界也關注稅基改革。財政部昨(18)日表示,持續督促地方政府合理評定稅基,近三年共有16縣市調升房屋標準單價,較基準年平均增幅約47.5%。囤房稅2.0加重房屋持有成本,不過外界認為,應一併調整稅基,使房屋現值評定能夠更近於市價。財政部昨日表示,近年針對長久未調整稅基的地方政府,持續都有督促,未來也會要求地方政府必須合理調整。財政部指出,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