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6.01.03
發文字號: 府工管二字第1051299938A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日期: 106.01.03
主  旨: 訂定「臺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內文:
一、臺南市政府為有效管理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建築工程(原建築工程)搭建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並執行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
    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樣品屋:銷售本市建造執照所興建房屋為目的之臨時建築物,作為接待、展示、行政、實品屋及其相關附屬設施。
(二)臨時廣告物:
1.建築基地或附設於樣品屋上之廣告物。
2.建築工程搭設之鷹架或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告。
 
三、原建築工程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後,得依第四點規定向臺南市政府    工務局(以下簡稱工務局)申請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
       竣工後,報請工務局竣工查驗,合格者發給臨時使用執照,並核定使用期限,使用期滿由起造人自行拆除。
       使用計畫核定後一年內,申請人應申報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必要時得申請展延一次,並以六個月為限。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者,應於原建築工程申報基礎勘驗前拆除,未於建築基礎範圍內,不在此限,惟仍應於領
       取使用執照前拆除設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外之樣品屋,自領取臨時使用執照之日起,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並於原建築工程之建築
       物領得使用執照 二年內拆除。樣品屋必要時可供其他建築工程銷售興建房屋使用,應於使用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由符合第二點定義之其
       他建築工程起造人,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檢具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重新申請核定使用計畫及核發臨時使用執照,其使用期限不得超過
       五年,並以一次為限。
四、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定使用計畫: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建築師簽證表(附表二)。
(三)申請人切結書(附表三)。
(四)原建築工程建築物建造執照影本。
(五)申請樣品屋應提供依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與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之基地位置圖及現況圖、地盤圖、各樓層平面圖及屋
           頂平面圖、各向立面圖。
(六)申請臨時廣告物應提供支架結構圖(不含附掛於施工鷹架或安全圍籬者)。
(七)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同意書。
(八)套繪圖。 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竣工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工務局申請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一)申請書(附表一)。
(二)工務局核發樣品屋使用計畫文件及圖說。
(三)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建築物高度、外牆範圍、建築物位置未變更者,可依據核准修改之竣工圖一次報驗。
(四)建築物外觀及室內竣工照片。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之結構安全、消防設備設置及竣工查驗應由開業登記建築師簽證負責。
 
五、樣品屋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含屋頂設置臨時廣告物)最高點不得超過十二公尺,且不得設置地下室。
(二)依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留設防火間隔。
(三)不得妨礙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市容景觀。
(四)不得作為樣品屋以外目的之使用。但坐落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已於申請使用計畫時申請作為原建築工程之工務所使用者,不在此限 。
 
六、臨時廣告物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置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內,高度不得逾十二公尺(不含附設於樣品屋上之臨時廣告物)。
(二)與原建築工程相關之廣告。
(三)支撐架材質應為堅固不易破碎之材料,於屋頂設立者不得以竹鷹架支撐。
(四)不得位於建築法及都市計畫等相關規定留設院落、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或臨接建築線不得小於三公尺;設置於安全圍籬上之帆布廣
          告不在此限,惟高度不得逾六公尺。
七、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設置於原建築基地內。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同期重劃區內。
(二)位於與原建築工程基地現行同一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區內之住宅區 、商業區、工業區,或符合其他法令規定得設置之地區。
          除前項情形外,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應位於原建築工程基地兩千公尺範圍內,並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容許使用之規定。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不得設置於已興建建築物之基地內,或依附於  非合法建築物上。
 
八、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核定使用計畫許可後,高度、外牆範圍、位置有變更者,應向工務局申請變更使用計畫。
 
九、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核定使用計畫或取得臨時使用執照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務局得廢止其核定或臨時使用執照:
(一)樣品屋使用計畫核定後,逾竣工期限未報請工務局核發臨時使用執照。
(二)原建築工程建造執照已失效時。
(三)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
 
十、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於領得臨時使用執照後始得使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自行拆
      除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
(一)使用期屆滿或已不使用。
(二)經主管機關廢止臨時使用執照。
     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拆除後廢棄物清運或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申請人應依據各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拆除後,申請人應檢附拆除完畢之相片報請工務局備查。
 
十二、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未經許可建造或使用者,除依建築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外,並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規定處理。樣品屋或臨時廣告物臨時使用執照經廢止或逾臨時使用執照期限未拆除者,視同違建,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
         處理要點規定處理。

文章分享

南臺南站副都心園區預計辦理促參作業與招商

南臺南站副都心園區預計辦理促參作業與招商

為提供市民公共建設及生活設施需求,並促進市有土地有效利用,臺南市政府現推動臺南市運動藝文休閒園區民間自提BOT案,期以增加多元設施服務及就業機會與活絡商業活動,進而帶動區域整體發展。本案已於113年5月10日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於臺南市東區區公所舉行公聽會,會中議題包含交通衝擊因應、人行空間、居住環境影響及商業合作模式等,透過本次公聽會交流意見,後續將相關建議納入可行性評估並作妥善因應,期盼 [...]

柳科工業區環保設施用地7月辦理公聽會

因地方居民反應柳科環保設施用地的開發未充分跟鄰近居民溝通,因此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本案是為因應環境部112年12月28日發布的《環境部審查園區開發行為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處理原則》,該原則明定園區產生之廢棄物,以園區內處理為原則,園區廠商進駐率達一定比率時,應提出廢棄物處理設施興建規劃書及啟動後續興建,本案就是依照該處理原則,因此啟動提案程序,後續也會依照促參相關法定流程藉由公聽會充分了地方居民 [...]

3月成交創預售實揭以來單月新高

全台房市買氣持續熱絡,根據3月預售實價揭露統計數量高達1.3萬件,金額2135億元;排除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前一個月的大量上車潮,3月預售揭露的成交金額幾乎是預售實價揭露以來的單月新高。原本平均地權條例禁止換約轉售後,抑制了短期投資的需求;但在台股兩萬點與通膨地帶動下,房市又出現一波漲勢。專家表示,這種已經沒有預售換約的買盤,成交竟然與2021年Q4相當,市場買氣好到令人驚訝。統計顯示,3月的預售實價 [...]

禁轉預售屋規定 造成新屋鎖籌碼效應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禁止轉售預售屋規定,讓新屋市場出現鎖籌碼效應,加上買方對未來房價產生上漲的預期心理,加上市場熱錢多,已造成全國新建案市場搶房潮。根據最新首季國泰房地產指數可發現,相較去年同期,除了新竹、台南外,雙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等五大都會區全數呈現價量齊揚,房市表現熱絡。全國新建案市場買氣熱絡,據悉,一般產品規劃不錯之新建案多是穩定去化,部分品牌力強或特殊性新案,小坪數產品高度受買 [...]

電價漲動房價憂慮深 購房意願季減近2成

今年4月開始調漲電價,根據中華民國房仲全聯會近日進行民調顯示,約八成民眾認為推升房價,其中有33%認為房價會上漲一成以上;但面對這一波漲勢,民眾不購屋意願則較上季增加16%。對此,專家表示,各年齡層購屋意願同步下降,對交易市場來說是一項警訊;顯見民眾對於電價上漲帶動房價上漲的憂慮甚深,暫且觀望。根據全聯會「電價調漲對房價的影響」民調,認為物價將上漲5%-10%佔58%,上漲10%以上佔28%。認為 [...]

Q1外國人來台買房購地2年新高

根據彙整內政部數據顯示,外國人2024年第1季在台取得290棟建物,是2022年以來同期新高,土地、建物取得面積也較去年大增不少。其中,外國人今年第1季取得建物總面積約1.16萬坪,其中高雄市就達6,040坪,等於外國人取得建物面積超過一半;台南則是349坪最少。根據內政部統計,外國人2024年首季,在台共取得674筆土地、290棟建物,其中土地筆數為2017年以來同期低點,但建物棟數卻是2022 [...]

台南豪宅5年漲26.2% 平均總價漲14.2%

根據統計,從2019年開始至2023年五年間的七大都會區豪宅交易變化,單價除了台北市和新北市漲勢相對溫和,其餘各都漲幅均在10%以上。其中台南市與新竹縣市5年漲幅皆突破兩成最為凌厲。新竹縣市與台南市豪宅的平均單價漲幅都超過20%。從2019年開始至2023年五年間的七大都會區豪宅交易變化,單價上除了台北市和新北市漲勢相對溫和,分別只有6.9%和8.2%以外,其餘各都漲幅均在10%以上。前三名為台南 [...]

安平港灣暨周邊地區招商說明會

安平港灣暨周邊地區招商說明會

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將在本(5)月15日下午2時,於臺南大員皇冠假日酒店2樓宴會廳,舉辦「『投資臺南 龍來安平』安平港灣暨周邊地區招商說明會」,邀請各界優良企業踴躍參與。台南市政府表示,安平商港發展整體配合本市發展,定位為「北觀光、南自貿」,且為國內少數與市區毗鄰之港口,聯外交通便利,擁有得天獨厚的發展條件,在促進港口與地方經濟繁榮前提下,與港務公司藉由「港市合作平台」共同合作、招商,持續推廣及發展安 [...]

北區都計修訂觀光藝文商業專用區案

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修訂「商(專)(附)」觀光藝文商業專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自113年5月1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公告事項: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5月1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另計畫書檔案可至臺南市政府網 [...]

臺南市公設保留地專案內政部修正通過

配合中央政策辦理全市39處都市計畫區公設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臺南市政府陸續完成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其中包含安南區、安平區、中西區、北區、東區及南區等各區之原臺南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案業於113年4月30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通過。都發局表示,本次原臺南市主要計畫公設專通共計檢討解編34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約達50公頃(含學校、綠地、變電所、市場、公園等主管機關無使用需求、無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