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中西區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案成果圖公告
公告擬定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及坐標表,並自民國105年11月28日起公告30天。
一、本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中西區公所公告欄,公告期間自民國105年11月28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臺南市中西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臺南市政府公報。
三、公告內容:擬定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另因都市計畫變更而不適用之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臺南市政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又其複測之基準樁數以兩支起算,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