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若實際耕作不課地價稅
三年一調的公告地價,連帶變動地價稅稅額,但專業人士強調,目前農業用地若作農業使用,並非課徵地價稅而是課徵田賦,而田賦卻已經在1987年即停徵,因此實際從事耕作的農民,不會因地價漲跌而受到影響。
專業人士說明,依規定在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及保護區,或是在非都市計畫區內的農牧、林業、養殖等用地,若是實際作農業用地使用,則課徵田賦,不課徵地價稅,而目前田賦停徵中。
但專業人士也說,若該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例如建築房屋、工廠、汽車保養廠、教練場等,則依未作農業使用的面積比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以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的稅率,改課徵地價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