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評定年限可望鬆綁 全台僅南市追溯加稅
關於房屋稅稅負是否合理?財政部將於4日邀請22縣市政府的財政局官員共同參與「房屋稅問題」座談會,會中若能取得共識,可望鬆綁房屋標準價格的評定年限;會中也將討論是否調高自住免稅額10萬元,並將提醒各縣市政府應落實房屋標準價格與免稅額應同步調整。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將主持周二舉行的房屋稅問題座談會,會中預計討論三大議題,包括檢討房屋標準價格的評定年限是否縮短、自住免稅額10萬元是否調高,以及房屋耐用年數、折舊率及殘值是否合理。
李慶華表示 現行作為房屋稅稅基的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才重行評定一次,已無法適時合理反映實際狀況,或造成一次調整稅基時,幅度將過大的情況,因此將檢討鬆綁3年期間限制之可行性,若能達成共識,將可透過修法完成。
至於房屋稅是否應該追溯老屋?李慶華說,此部分為地方政府的權責,目前僅台南市有往回追溯15年老屋加稅,台北市則還在評估中,由於回溯老屋加稅須考慮是否會波及自住房屋,因自住房屋採輕稅概念,會中也將提醒各縣市政府若要回溯老屋,必須考量自住房屋的稅負是否公平與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