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區屋拿錢不修 台南市府無法管
0206強震,造成南台許多房屋倒塌、損壞,台南市府運用各界捐出的善款,協助受災戶重建家園,但現在卻傳出部分災民「拿了錢卻不修屋」,但市府也無法可管。
強震中除了維冠大樓倒塌傷亡慘重外,還有不少建築全毀或半毀,市府接獲各界的捐助約42億元,經善款委員會開會決議,補助紅單建築(主結構毀損)拆除重建 費用100%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而黃單建築(非主結構毀損)整修費用也是100%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總計近600戶,總經費約2億多元。此外,還有土壤液化戶約460戶,市府除了補助整建房子,另對於因液化造成的房子下陷,還補助房子的頂升、扶正,及土地改良,總經費5.3億元,也是從善款支出。
當初委員會決定「先發錢再結案」方式補助,只要經過相關單位鑑定房屋因地震受損,即可申請並領錢,目前紅、黃單部分已大致都領完,液化部分則大約領取2億多,卻傳出有災民領錢不修屋。工務局表示,如果到年底修繕的期限還沒有修,災民可以申請展延,但如果屆時還是沒修,依照建築法規定,將對屋主開罰6萬元,而且每3個月開罰一次,直到修好為止。
但工務局人員表示,目前是液化的部分較麻煩,房屋毀損的整修經費大致都發完,只剩整區的地質改良及頂升扶正經費還沒發,有些災戶拿錢卻不修,但因房子沒有立即的危險,不符合前述建築法的開罰規定,市府也無法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