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地上權案租金 擬採固定+浮動
為紓解公告地價大漲、對國有地上權案衝擊,財政部國產署初步定調,未來新地上權案年租金,將從完全與公告地價連結浮動,改為「部分固定、部分浮動」,以提高投資風險的可掌控性。
國產署指出,配合內政部政策,今年地方政府大調公告地價,全國平均漲幅達30.54%,連帶也使以公告地價為計價指標的國有地上權案年租金上漲,再加上目前房市不佳,嚴重影響投資者投入地上權案意願。
為降低投資風險,增加誘因,國產署指出,在召開多場座談會、蒐集各界意見後,初步定調未來新案的年租金計價方式,將由現行以「當年(繳交年度)」的公告地價乘地租年息,完全隨公告地價逐年浮動的機制;改成部分維持現制,作為支付地價稅之用(約公告地價的1%),但部分固定以案件「決標當年」公告地價的固定比率收取。
國產署指出,目前方案正送財政部簽呈中,最快9月中旬可完成作業要點修訂上路,新制確定將不可溯及既往,新制生效前的舊案,將仍維持原制繳交年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