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無履約保證 建案遭中市府勒令停售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發布新聞表示,◎◎建設有限公司在大雅區所銷售「曼尼Money」建案,未辦理預售屋履約保證,且定型化契約多處與內政部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符,經市府消保官移請主管機關地政局處理,建商仍未於期限內改正,為避免損害購屋消費者權益,地政局依消保法勒令建商於完成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前,停止銷售該建案及不得有簽訂買賣契約行為。
大雅區的這個建案約20多戶,每戶坪數約20至26坪不等;消保官表示,日前接獲一名消費者詢問,指已付10萬元訂了一戶,卻對於合約有疑慮,消保官審閱後發現有此問題,因此要求建商先停售。
消保官表示,初步希望促使業者補辦履約保證的相關手續,若其補辦完成,可以繼續販售行為。若遲未辦理,不但不會讓業者開賣,也會要求業者對已付費買屋的民眾負責,消保官會協助民眾解約退費。
內政部自100年5月1日起將「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納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中,強制規範建商如欲銷售預售屋,必須辦理履約保證,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提醒會員同業,請注意政府法令規定,以免產生糾紛,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