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性房屋稅引民怨
房屋稅的稅制改革,近2年來愈改革、民眾災情愈多,令人錯愕的是,台南市竟然擬回溯適用最新標準單價的房屋,回溯期高達15年;台南由於平均增稅幅度達67%而引發市民抗爭,讓人不禁懷疑地方首長竟然可以憑一己的想法,一味侵犯人民的財產權嗎?
台南市今年開出第一槍,7月1日起一口氣回溯適用最新標準單價的老屋達15年,從民國90年7月1日後完工取得使照的房屋,分為90∼93年、93∼96年、96∼99年、99∼102年與102∼105年等不同級距,房屋標準單價各有不同調幅,分3年反應調漲。
如果其他城市有樣學樣,召開不動產評定委員會也回溯20-30年前完工的中古屋適用新的標準單價?那麼有多少人可以忍受自家房子評定現值可能超過實際造價?又有多少人會接受地方政府以自治條例訂出這種牽動人民財產權的懲罰性稅負?
地方政府這樣蠻幹,讓高額的房屋稅吃掉屋主不動產價值,這樣的一意孤行,可預見不動產市場將陷入冰風暴,難道這是政府單位所樂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