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設籍新屋房屋稅全額計算
台南市房屋稅調整方案終於出爐,為了不影響民眾過大,市府以「建物標準單價」打折的方式將調幅壓低,針對90年7月以後設稅籍的房屋,第一(106)年房屋稅平均調漲五成四、第二(107)年調漲六成五、第三(108)年調漲八成一;不過,今(105)年7月1日之後設籍的新屋,房屋稅就依標準單價的全額計算,沒有折扣。
房屋稅額是房屋現值乘以稅率,而房屋現值的計算基準就是房屋標準單價,因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民國73年第一次訂定後迄今未調整,且因台南市房屋稅調整案需在6月底公告,今年4月召開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房屋標準單價依「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合法房屋之重建單價補償標準表的「四成五」計算,預期房屋標準單價的調幅不小,直接影響到房屋稅,消息傳出後受到相當關注。
市府所公布的漸進式調整,主要是將房屋標準單價分年「打折」,90年7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已設稅籍的房屋,房屋標準單價增加的部分打7折,第2年標準單價增加的部分打8折,但第3年標準單價增加的部分就按百分之百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