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補貼抵稅 治標不治本
注重都市發展 城鄉也必須關注
「未來若房東出租給弱勢家庭,可將租屋補貼額免併入綜合所得稅。」內政委員會擬修住宅法,以促進房東出租意願。但這樣的說法受到立法委員們質疑,區區四千元補貼能否造成房東的強烈誘因。立委皆認為,政策重點應該要回歸興建社會住宅,且不應只注重都市發展,城鄉也必須被關注。
有立委指出,目前台灣的社會住宅佔有效需求比例只有7.6%,這才是問題的重點。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回應表示,他同意興建社會住宅才是長遠的解決之道。但短期內,租屋補貼還是有其必要性。他承認這次的修法無法解決根本問題,目前的目標是希望能透過鼓勵房東將低度使用的房屋出租給弱勢家庭,來暫代社會住宅使用,與興建社會住宅的政策雙管齊下。
立委黃昭順說,住宅問題不能只考量片面。不僅是房東,還要考量惡房客的問題,所以未來修法同時也應保障善良的房東;而且中南部對社會住宅的需求也很大。立委陳超明也說,政府太過重視六都而忽視城鄉,希望藉由對地方進行交通補貼,來達到疏散都市人口以及促進地方發展的成效。
內政部部長回應時表示,有關於其他縣市社會住宅興建問題,內政部會再整理這些資料,並重新釐清這個問題。內政部將計劃在五年內完成租賃專法,以求徹底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