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查核3大類 短漏報0.5倍罰鍰
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今年上路,4月起將針對「申報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重購自住房地抵扣稅額」,以及「退稅或房地交易損失」三類案件逐案查核。若經查核有短漏報情況,除要求補稅外,還將處以逃漏額的0.5倍罰鍰。
國稅局說明,財政部日前頒訂「房地合一課徵個人所得稅查核計畫」,從本月起由各地區國稅局執行。北區國稅局將依照計畫規定,針對房屋土地交易申報案件中,屬於申報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重購自住房地扣抵稅額或退稅及房屋土地交易損失等三類案件,逐案進行查核。
國稅局呼籲民眾,應先自我檢視是否正確申報,如有接獲國稅局通知補證時,應檢齊相關證明文件,如果遭查到有短報或漏報現象,除補稅外,將處以0.5倍罰鍰。
國稅局提醒民眾,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地,在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交易是否獲利,都應在完成移轉登記日的次日30天內申報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