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楠西都計第4次通盤檢討案
主旨:「變更楠西都市計畫 (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自105年2月4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5年2月4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臺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楠西區公所公告欄
。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5年2月26日上午10時整,假楠西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楠西區中正路230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載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再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相關檔案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查詢: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news.asp?id={E3DE6A0E-EA12-4328-AF42-C04360A27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