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現值可能取消 公告地價改2年調
土地價稅制度將有重大變革;內政部長陳威仁近日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會同財政部檢討土地稅價制度,研議調整土地增值稅率、取消公告現值,將公告地價改為2年調1次,並將刪除地方民意代表擔任地價評議委員,避免利益介入。
地政司長王靚琇指出,105年公告土地現值,已達市價的九成,依土地稅法第33條,就應檢討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據了解,目前土地增值稅率分3級,即20、30、40的稅率,預期第一級稅率未來將做調整。
地政司官員表示,由於政府今年元月起施行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政府也已實施土地交易價格採實價登錄,因此土地公告現值存在的意義不大,未來將做檢討,若認為沒有存在價值就取消。
王靚琇說,公告地價是做為申報地價參考,且地價稅是地方稅,地方政府多年來可能考量民眾負擔,過去公告地價只占市價的2成,今年調整後,調到3成,地方將增加60多億元稅收;未來也將提高公告地價調整頻率,由3年1次調為2年1次。
內政部正研議改進地價評定方式,將刪除地方民意代表擔任地價評議委員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利益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