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告地價 12年來最大升幅
內政部公告2016年全國公告地價,較前一次2013年評定調升30.5%,為1994年以來最大升幅;六都調幅全數逾3成。
內政部表示,目前3年一調的公告地價,內政部評估將縮短為2年一調,以即時反映市場,不過這須獲立法院通過修改「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才能實施。
內政部官員表示,公告地價調整主要是參考過去3年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並且考量地方財政需要及民眾地價稅負等因素,作出最後決定。內政部在去年8月間與地方政府開會,建議地方政府公告地價調幅不應低過去3年市價累計幅度,約3成。
這次公告地價,包括六都、宜蘭縣及花蓮縣在內,調幅逾三成;其他縣市則未達三成,而澎湖縣則調降0.2%。內政部官員表示,地價稅為地方重要財源,未達到目標縣市,表示縣市不缺錢,將作為財政部及主計總處分配補助款的參考依據。
調高公告地價,代表民眾自用住宅持有成本、地價稅負擔也會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