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擬定東區「機33」用地為創意文化專區案
主旨:「擬定臺南市東區(「機33」機關用地為創意文化專用區)細部計畫案」自民國104年12月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周知。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4年12月4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臺南市政府公告欄。
(二)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臺南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臺南
市政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或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bud.tainan.gov.tw/)公告事項中查詢。



